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20〕8 号)及《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辽政发〔202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相互融通,推动学习成果互认转换,辽宁省学分银行在国家资历框架(学习成果框架)下,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运用学习成果认证技术和方法,遵循学习成果认证单元制定工作规程,组织来自企业、行业和教学领域的专家团队完成889个认证单元核定,建设完成33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并编制《辽宁省学分银行书证融通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名录(2021 年 11 月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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