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书档案查询
为本校教职工提供文书档案查询
3.1需提供要件:教职工工作证和网上OA档案利用审批流程单
3.2办理路径
现场办:明德楼602办公室
3.3办理时限:立办立取,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5:00均可办理)
3.4 温馨提示:
档案利用方式包括:查阅、外借、摘录、复制、出具证明、信函咨询、电话咨询等。
档案查询范围及流程
(一)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记录及录音查询
填写《档案借阅利用审批表》,经查阅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同意后,需经主要校领导同意,党政办审核,限定性地查询有关内容。
(二)财会档案查阅
需填写《档案借阅利用审批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查档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党政办审核后,由财务部门提供凭证号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财会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经财务处负责人及分管财务校长同意,党政办审核后,由财务处工作人员陪同查阅。
(三)纪检案件类档案及审计材料档案查阅
填写《档案借阅利用审批表》,经纪检监察处或审计处负责人、查阅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经主要校领导同意,党政办审核,方可查阅。
联系电话:024-8807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