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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服务类项目招投标办法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为了我校更好地建设发展,保护学校利益、保证服务质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按照《辽宁省招标投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内实行市场化运营的服务类项目招标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特制定此工作办法。

一、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长:任庆国

 员:王世成、付金华

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组长:王世成

成员: 赵广杰 康桂娟 刘志刚 邵戟 战晓丽

二、招标的原则

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学校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招标的组织工作

招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制定招标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实施招标、拟订合同文本、受校长委托签署合同等。

四、招标方式

招标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采用竞谈招标的方式实施。  因客观条件无法采取招标的部分,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实施方案。

五、招投标内容

食堂档口,综合服务楼和浴池综合楼及其他场地;自助售货项目、洗衣、售开水及其他项目。

六、招标工作程序

1. 招标方案和标书制作。招标方案和标书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制作,重点明确数量、质量、技术、资质及服务等要求并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如项目需要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信息。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发布、发放招标文件、接收投标书和相关资料。

3.资质审查。资质审查采取投标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和招标工作小组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4.评标。评标小组人员由工作小组成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综合打分法进行评标,统计后分值高的投标人中标。(或评标小组投票多数赞成法,赞成票超过半数者中标)。

5.结果审定及公示。招标结果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外发布公示。

6.合同签订。招标工作小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与中标单位拟定合同书,由校长委托人代表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7.招标文件材料的保管与备案。招标合同一式四份,中标单位两份,学校校长办公室和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基建处各存一份存档。

  党政办公室           2018731日印发

关于印发《后勤保障服务类项目招投标办法》的通知.doc